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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堪萨斯等你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网络转载
我在堪萨斯等你
(一)情绪失控的怪女人
凌晨四点十二分。
我在facebook上发了一条消息:谁知道巴西队第五次夺冠,德国队获亚军是在哪一年?
很快有人在下面回复:2002年6月30日
我满意地笑了,随即把答案填在格子里。晚上路过报亭的时候,顺手买了一份《纽约时报》,睡觉前看到B版填字游戏的时候就顺手玩了起来。
“嘀嘀嘀”有新消息的声音,我点开程景行咧着嘴大笑的坂田银时的头像。
“怎么还没睡?”
“你不也没睡嘛。”
我想了想,又敲了几下键盘,发去:“睡前玩了一会填字游戏,现在睡不着了。”
过了一会,那边发来一个无奈的表情。
认识程景行是在一次中美文化交流的晚会上。那天阿May拖着我陪她去,我不想去人多的地方,可是阿May说,你再不出去晒晒太阳和别人交往交往你都快成了幽居在神秘小屋里的巫婆了。我想想也是,平时我都闷在家里,只有一个星期两节课的甜品课出去一趟。
回到房间后,我从衣橱里拿出了一件Dior的红色及膝小礼服套在身上,我没有多少衣服,这还是去年林子涵送的圣诞节礼物。我站在镜子前照了很久,长时间呆在屋子里,我的脸色憔悴得发白,我扑了一些粉在脸上,让自己看起来气色稍微好看一点。
阿May看到我的时候,惊呼:“天,Tess,这衣服可真适合你。”
一到晚会,阿May就和她同系的师哥聊起来了,我不认识其他人,只好找了个角落吃起东西来,期间有几个金发男子过来搭讪,都被我以不舒服的理由打发走了,程景行坐到我旁边的时候,我以为又是来搭讪的,便道:”Sorry,l don’t feel good.”
抬头看见是个中国人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多此一举了。来人笑道:“你好,我叫程景行,你可以叫我程。”说完伸出手。我出于礼貌回握了他的手:“Tess.”
他一直看着我,突然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我转头看他:“帅哥,你这个搭讪方式早就过时了。”
“是吗,可是我说的是真的呢,也许是在梦里见过也说不定。”
晚会结束后他留了他的地址和号码,那张纸一回家就被我随手扔到了角落里,程景行出现在门外的时候我差不多都忘记了这个人。
他摆着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倚在门口,我扫了他一眼就走回房间了。他却慢步走进来:“既然美人不找我,我就自己找来了。”
后来大概是程景行来的次数多了,加之每次打着阿May学长的名号为我们鞍前马后,我们也就熟络了起来,偶尔也会在周末去附近的俄州兜兜风。
离六点还差两分钟的时候,我爬上了床。我仰着头看着天花板,在数到第六百零一只羊时,我决定放弃这个愚蠢的做法。我翻了一个身取下了床头的小瓶子,服了一片安定。
睡意袭来的时候,我听到了一阵细微的开门声,意识朦胧中,我想,阿May回来了。
(二)来自天堂的信
起床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我趿拉着拖鞋走到客厅里,阿May正在忙着准备美国数学建模竞赛,我拿起了桌上的三明治放在微波炉里热了一会,坐到阿May身边。
阿May是第一个看到我发狂后没有离开的房客。三年前我孤身一人来到堪萨斯,从一个头发花白的犹太人老奶奶手里租下了这间还算安静的小屋,小屋有个后院,很大,处理的很好,初夏的时候,绿草葱茏,百花芬芳。一个人住这个房子显得空荡荡,有时一个人说话的时候,甚至能听到回声。我便在报纸上登了寻找合租人的广告,阿May是第七个入住的房客,在此之前,有热情奔放的金发姑娘,有大眼睛德国妞,也有抱着成为第二个J.K罗琳作家梦的码字狂人。但阿May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中国人——也并不是完全因为这个原因,我有一些轻微的狂躁症,前六个人在我发狂的时候,无一例外地都选择了离开,到现在我还怀念金发姑娘做的美式彩虹寿司。阿May看到我因为打火机点不着而使劲把头往墙上磕的时候,她很平静地拦下我,把我抱在怀里,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安抚着我“没事了,没事了,一切都会好的。”
现在想起来我们住在一起也快两年了,和阿May在一起后我好像很少发病了,也许是因为相同的语言,也许是因为合拍的生活态度。
阿May抬起头,看见是我,她站起来从桌上拿起一封信向我走来,“Tess,有你的信。”我接过信件,封面上印着一朵淡雅的樱花,我拆开信:
现在的我在Z城,你过的好吗?
里面还附了一张照片,一个陌生的男子站在樱花树下,面庞清秀,眼眸含着微笑。
阿May凑到我身边,“好正的本土帅哥,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我不认识他,可能是寄错了吧。”我闭上眼睛回忆认识的男生,但记忆只从我来到堪萨斯后开始,我摇摇头,“也许真的可能是我认识的人,但我已经记不起来了。”阿May知道我有狂躁症,但是不知道发作的时候我会对以前的事开始渐渐遗忘。所以来到堪萨斯后,我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每天晚上睡前像个老婆婆一样细细回想白天发生的事,不过也蛮有趣的。
阿May拿过我手中的信,看了看封面的地址:Z城瓦格兰青年旅社
“Tess,你对这个地址有印象吗?”我摇摇头,Z城?不记得了。
晚上我接到了林子涵打来的电话,我抬头看了看钟,二十三点五十分。
“喂。”
那边沉默了很久,静到我都能听见电流的“嗞嗞”声。就在我以为他按错电话的时候,我听见他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
“子瑜,下周我和慕雪订婚,你回来一趟吧。”顿了顿,温润的声音又响起。
“妈和爸也想看看你。”
挂上电话后,我走到阳台边上,黑夜沉寂,堪萨斯不像纽约,灯火阑珊的街道,日夜不歇的人群。它日夜分明,往往夜幕降临,人们也沉沉睡去。
周末,我走到阿May身边,朝她晃了晃手中的两张机票,其中的一张是从堪萨斯到W城的。
“过两天我要回国一趟,顺便给你买了一张回去的票,我是怕你一个人在这里太想我。”
阿May拥住我,什么也没说,我感到脖子后面凉凉的,我一摸,手上沾满了泪。
我和阿May住在一起三年,我们也一起过了三年的新年,于我,是不愿归去,于她是不能,舍不得。
她一天打三份工,早上五点我才开始入睡的时候她就迎着新生的太阳送起了牛奶了,别人吃饭的时候她在兼职,别人约会的时候她也在兼职,剩下的时间她全趴在了书本上,我以前笑过她,大概她跟学习私定终身了吧。
她是生活在贫瘠沙漠的仙人掌,没有雨露和土壤,却向着阳光。
离开的时候,我看见桌上的信封,还是把它揣进了包里。
(三)梦里不知身是客
下飞机后,很远就看到林子涵站在接机处,我跑过去抱住他,“哥,我想你了。”
林子涵宠溺地摸着我的脑袋,笑着责怪我这么久都不回来看他。
和所有有哥哥的女生一样,无论小时候有多么讨厌这个天天欺负你的大坏蛋,但无可否认,他是你除了爱人外最依赖的人。
我走到二楼最靠里的房间,满目全是粉色,粉色的公主床,粉色的抱抱熊。书橱里放满了三毛和张爱玲的各种文集,看着整个房间的摆设犹能想象出当年的少女情怀。我突然瞥见最上面一层的书架上放着一本浅绿色的日记本,封面上写着:Our story
我好奇地翻开,里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但每页上都有一个相同的用铅笔画出的男生干净的脸,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可是开始回想的时候,脑子又开始隐隐地发疼,我便不去想,开始专心看着手里的日记本:
2000年3月12日 植树节
今天又看见你了,在足球场上挥洒汗水的你,在图书馆里安静自习的你,《倾城之恋》里白流苏说,人人都关在他们自己小小的世界里,她撞破了头也撞不进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进入你的世界,该怎么对你说出喜欢这句话。
2000年4月3日
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我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是像做梦一样,我很害怕明天一早醒来才发现这只是个梦,在你说出喜欢那句话后,我好像听见了自己心底的花朵“噼里啪啦”全部盛开的声音,泰戈尔说,我的眼泪掉进海洋,等我找到它的那一天,就是我停止爱你的那一天。
2001年4月3日
这是我们在一起的一周年纪念日,早上看见你淡漠地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以为你忘记了,原来你是早早准备了晚上的惊喜,怎么办,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你了。
2002年6月19日
我最近会经常幻想我们以后的生活,每天一早,你去上班,我做好早餐,在你的脸上印上告别吻送你出门,下班后像个贤淑的小妻子一样为你准备好晚饭听你聊着些上班的有趣的事,夜幕降临,躺在你怀里,静静地听你讲小熊乐乐的睡前故事。只要一想到这些,我的心里甜的都能溢出蜜来。但是,我们好像都一个星期没见面了,我甚至不知道你在哪里,又在干些什么。
最后一张的日期停止在2002年6月30日。
一整页纸上满满地写着顾宁远、顾宁远、顾宁远……
我的头开始剧烈地疼痛,我抱着头顺着墙壁滑下去,然后是无尽的黑暗。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一张白色的沙发上,我的脑子很混乱,好像是早晨刚吐过的东西现在又一股脑地回到了胃里。有很多面孔在我的脑海里交错,林子涵的,阿May的,程景行的,还有——顾宁远的。
我甚至都记起了陆医生,林家的家庭医师,他边和林子涵说着话边走出了门。
“林小姐由于之前受到的影响和刺激,诱发了轻微的狂躁症,同时潜意识地选择性封闭了一些记忆,根据刚刚催眠的情况看,林小姐似乎已经想起来了……”
林子涵走进来,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又顿住了。
“子瑜。”
我打断他,“哥,你爱慕雪吗?”我定定地望着他。
他没有回答。“为什么不反抗呢?”
他好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子瑜,我们都反抗不了‘林家继承人’这个封号,永远。它能压死我们,我们都明白,不是吗?就像当年的你和顾宁远。”
一提到这个名字,我的心就紧紧地揪成一团,很久都不能缓和过来。
我还是参加了林子涵的订婚典礼,无论我有多么厌恶坐在主席上衣冠楚楚的两个人,但毕竟林子涵是我唯一的哥哥,是在我整个成长路上守护神一般存在的人。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我的爸爸妈妈和别人的爸爸妈妈不同,别人回家后有妈妈精心准备的饭菜,而我只能对着冰冷的餐厅吃着昂贵的饭菜,别人的作文里都是爸爸陪他去游乐园玩,而我只能和林子涵在家数着上一次见到父亲的日子,所以你看,有时候住在高塔里的公主并不快乐。
程景行端着香槟走过来的时候,我正在策划着如何逃出这个逼仄地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空间。
所以当他说出“不如我们出去走走”时,我毫不犹豫地挽着他的胳膊走出了宴会厅。
“你不问我怎么出现在这里?”他好整以暇地抱着手臂看着我。
“林子涵的婚宴,你不是林家特地请来的客人,那你一定就是林子涵的那帮兄弟喽,不过我好像没怎么听过他提起你。”
程景行拍着手笑道“聪明的女人,我喜欢。”
我们在花园里逛了一圈,“你什么时候回去?”我随口问他。
“你什么时候回去?”他反问我。
我看着程景行干净真挚的脸,他的脸开始和顾宁远的脸重合起来,我偏过头去不再看他,谁知道他快步走到我的面前,目光灼灼地与我对视。
“Tess,我爱你。”我瞪大了眼睛望着他。夜很沉,花园里的路灯罩在程景行的身上,他的脸半明半暗。
“我说的爱,不是小朋友随口说出的喜欢,我爱你的每一次微笑,我爱你的每一次欢愉,甚至爱你的每一次皱眉,也许从认识你开始,我就比别人迟了一步,但这一步,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补偿。”
纵使我再迟钝,也能感受到这些年程景行的爱意,每次外出时周全的准备,每次小心翼翼的试探。但感情不是等量代换,他的一份爱不能换回我的一份真心对待。
我什么话都没说,他便也没问,他等着我的答案,我却回避着自己的心。
(四)我的心里种了一颗叫思念顾宁远的种子,它开始疯狂地生长
我收拾了几件衣服,买好了去武汉的机票。
从飞机的舷窗向外看,外面白茫茫的一片,以前我喜欢坐火车,可以看看沿途的风景,偷偷看身旁人的侧脸,心里偷着乐。现在的我并不太耐得住一路的寂寞,而偏爱于坐飞机。
我顺着地图找到瓦格兰青年旅舍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现在是淡季,旅游的人并不多,我就要了一间房住下了。
前台是个二十几岁的姑娘,她一边低着头登记着我的资料,一边轻声跟我闲聊,从她干净娟秀的字迹上可以看出她是那种学习不错的姑娘。
我突然瞥见柜台旁边有一个深绿色的邮箱,表面一层的漆褪了许多,看起来年代久远的样子。我指着它问前台的姑娘:“你们这里可以帮忙寄信?”
小姑娘弯起了嘴角:“是啊,还可以设定时间,寄给几年后的自己或朋友,都可以。”
我想起了那封信,我从包里掏出信件递给她,“你能不能帮我看看这封信是不是从你们这儿寄出的?”
“是的,你看这里有一朵樱花,这是我们店的标记。”
我迫不及待地问她,“那你还记得寄这封信的人吗?”
小姑娘摇摇头,“我来这里不久,况且每天都有很多信件,很难记得每一个来这里的客人。”
吃过晚饭的时候,大厅里聚满了人,天南海北地聊着同一个话题,我看着他们的脸上洋溢着满是青春的神色,年轻多好,有资本去追寻想要的任何东西,就算犯了错也还来得及回头。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梦到顾宁远露出洁白的牙齿冲着我笑。
我想了很多我们以前的事,他骑着自行车载我绕过Z城的大街小巷。我喜欢吃城南的棉花糖他就穿过大半个城市送到我的宿舍楼下。
在顾宁远消失了一个星期后,他约我出来,我打扮得美美的去了,但没想到,等待我的,除了顾宁远,还有一句我从未想象过的“我们分手吧。”
我不敢相信此刻站在我面前深爱着我的顾宁远会说出这么恶毒的话,我试图从他的神色里找出一丝不同的地方,但他云淡风轻的样子就像往常说出“我们去吃饭吧”一样寻常。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顾宁远顶着多大的压力,也许只要我坚持一下,我们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不说话,只是固执地转身向前走,一步,两步,三步……九十九步,我回头,顾宁远头也不回地向前走着,我急得大喊:“顾宁远,你混蛋,你回头啊,你回头啊……”我不顾形象地大喊。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有个约定,要是哪天吵架了,两个人最多可以背对背走九十九步,第一百步必须回头。而此刻,顾宁远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了,我蹲在四处无人的街巷上放声大哭,背后的蝴蝶骨轻轻颤动。
有人说,每个姑娘都要在年轻的时候失恋一次,我觉得不好,并不是所有的姑娘在大哭大闹过一次之后就会忘记昨天,毫无顾忌地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有的伤口好了,只是偶尔隐隐作痛,还有的就成了一道不结疤的伤口,久而久之,伤口就溃烂成了一块腐肉。
我在家里像个鬼魂一样消沉了三天后,我决定去找顾宁远,我想着,也许顾宁远只是在跟我开一个巨大的玩笑,然后过几天我们又会和好如初,相亲相爱。
我化了很浓的妆,蹬着十厘米高的高跟鞋,甚至穿上了Dior最新一季的小礼服,像只高傲的白孔雀,可是我没想到充满粉色泡沫的梦瞬间化成我一辈子的噩梦。
我没等到顾宁远,而等来了一群大醉的混混,滂沱的大雨,油腻的手,闻声赶来的巡警,漫天的红色……
(五) 此后不关风与月
早上下楼的时候,昨天的姑娘走过来,“我们老板回来了,昨天的信你可以问问她。”
老板是个很清爽的姑娘,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做起事来风风火火的,她看了顾宁远的照片后,歪着头思考了一会说:“我记得这个人,应该有半年了,当时一个人来的,因为长得帅,我还多跟他聊了几句,对了,我记得他在写信的时候,我留了他的联系方式,因为防止信件寄不到国外好跟他联络,你等下。”
说着她从柜台下翻出了一个记账本,一页一页地翻着,“呐,这里。”
我谢过老板,抄下了顾宁远的联系方式回到房里。
十一个陌生的数字好像变成了一只只蚂蚁不停地啃食着我的心脏,按下通话键的时候,我能清晰听见自己的心跳,电话“嘀”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打错了电话。
接通的时候,温和的女声通过手机传来:“喂,你好,请问你是?”
我有一瞬间的楞神,音调也低了几度,但随即恢复了平常的神色。
“我找顾宁远。”
“他出去了,不然等下他回来的时候我让他回你吧。”通过手机我好像听到有小孩子的哭声,然后是那个女声安慰的话。
我感到全身发冷,好像从六月艳阳掉进了二月冰窟,我轻轻地挂了电话。
我想到1989年的崔健穿着泛白的黄军装,卷起一条裤腿,迷茫的微笑,口齿不清地吼道:“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太……”
我把日记本掏出来,又细细地看了一遍,就像个敝帚自珍的老婆婆一样关上门从蓝白破布袋里掏出钱,数着一毛,两毛,三毛……
我打了阿May的电话,阿May从W城飞来看我,我抱着她大哭,我很久没有这样哭过了,在堪萨斯的时候,日子虽平淡无奇,但也不至于无聊,而回国的这些日子,却是应了那句老话:此后人间多风雨。
她拍着我的背:“Tess,你有没有想过,也许这只是一种执念,年少时期的爱情,回忆里很美好,但只是因为你没有得到一个答案,所以不撞南墙不回头,三年前你的不够坚定,他的不够成熟,三年后,你的努力仍然没有挽救这段感情,但也许时光早就告诉你答案了,不妨扭过头看看来人。”
有的话,劝得了别人,劝不了自己。
一个人拼尽力气,如此良辰如此夜,为他风露立中宵,一个人又如何做得了两个人的事,遇到一个你爱又爱你的人是一生的幸运,可是,我们的人生往往愿非所得,得非所愿。
最深最漆黑的夜,只能靠自己熬过去,等待晨曦到来,等待天慢慢亮起来。
第二天一早,我就买了一周后回堪萨斯的机票,剩下的几天时间,我用来好好逛了逛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走在街上的时候,周围充斥着浓浓的乡音,我突然想到小学我们一遍遍背的《回乡偶书》:“笑问客从何处来,笑问客从何处来……”
回堪萨斯的前一天,程景行约我在咖啡店见面。
我要了一杯蓝山,程景行坐在我对面,给我加了一块糖。
“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说的第一句话吗?”
我垂下眼眸,点了点头。
“子涵曾经以林家的名义邀请我去过你们家,其实那才是我们的第一次相见,你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真像个高傲的小公主,后来在堪萨斯见到你的时候,我还是很吃惊,不过几年的光阴,曾经那个光芒万丈的好姑娘就变成了郁郁寡欢的样子,不过那时候你眼光一刻都没停留在我身上,那个时候,我竟然幻想和那个姑娘晨兴而起,戴月而归,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突然醒悟,想起以前人们说的‘每个浪子都会被一个女人降服’是多么的有道理。”
那个时候的我当然不会注意到程景行,因为那阵子我正千方百计地和顾宁远制造各种偶遇,为他的一举一动或喜或悲。
对于程景行,我一直不知道是该以朋友处之,或是其他。
候机的时候没有人来送我,我没有告诉程景行飞机的班点,不是我不愿见他,我只是不敢见他,而我告诉林子涵的时间比飞机的起飞时间晚了一个小时,我害怕见到他我会懦弱地躲在他的怀里不愿离开。
登机前几分钟我给程景行发了一条短信,然后关机。
(六)你不知道的事——林子涵
顾宁远找到我的时候,距子瑜离开已经有四个月了,前几天子瑜的医生打电话过来,说是子瑜的情绪很不稳定,顾宁远不是第一次找我了,但前几次我都让助理把他拦在外面,他这次竟然直接到了林家举办的商业晚会上,我跟他见了一面,以前子瑜会经常在我的面前夸他,说他怎样优秀,怎样爱她。少女都是很白痴的,爱上一个人,根本不需要多么了不起的理由。我只有林子瑜这一个妹妹,子瑜是个很单纯的孩子,虽然同是林家的儿女,但她从未沾染过一丝林家人该有的刻薄以及傲慢。从小别人给她一块糖,她就能送别人十块糖。
顾宁远央求我告诉他子瑜去了哪里,我没有告诉他,我并不气他当初和子瑜分手,相反我从最开始就知道他们不会走到最后,这是在我十岁时跟班级里最穷的同学玩被罚时就知道的事,用林家人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永远只配得上最好的。顾宁远与子瑜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包括爸妈拿钱去找了顾宁远,包括顾宁远放下自尊去求他们,包括后来他提出的分手,这一切的一切我都知道。
子瑜回国后曾问过我,会不会爱上慕雪,她不知道的是,我在很久之前就丧失了爱人的能力,一场失败但又刻骨铭心的恋爱,要么让人作茧自缚,要么让人破茧成蝶,做茧自缚的,除了一些走不出来的人,也多了一些开始娱乐红尘的人,于子瑜,是前者,于我,是后者。
大概在半年前,我主动约顾宁远吃了一顿饭,这几年我们偶有联系,但也只限于他询问我子瑜的住处,我了解他的近况。
他坐在我对面,点了一支烟。我喝了一杯水,清了清嗓子说:“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他靠在椅背上缓缓地突出了一个烟圈,开口道:“这东西伤人,但我发现吸久了,真的会让人忘记一些痛苦的事,但醒来却好像又更加清醒,如此开始循环往复。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望着他:“这是子瑜的住址。”
他突然抬起头,目光灼灼。
他最后也没有去找子瑜,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也许是死心了,我始终都知道他们很爱对方,但我也始终懂得,他们不会在一起。程景行很好,子瑜会发现自己会慢慢爱上他的。
(终)
进入十月份后,堪萨斯的天气开始转冷了,按照中国农历的算法,近几天应该是霜降。走在街上入目全是裹着大衣行色匆匆的人,我裹着毯子坐在沙发上,看着Gordon在<MasterChef>里对Sheetal新创作的烧烤汁大加赞赏,我还是比较喜欢Lee,不论是在个人赛还是团体赛,最后的冠军落到Whitney手中,多少还是有点遗憾的。虽然冬天来临了,但是新的生活才刚刚继续,阿May实现了她的梦想和她的沈放师兄一起回国从事研究工作,林子涵也迎来了当爸爸的新生活,一切好像都步入了正轨。
一阵敲门声响起,我放下手中的遥控器,从沙发上跳起来赤着脚去开门,程景行逆着光站在门前,怀里抱着一束红色郁金香。
“Dear Tess,l’m coming.”
我想起我发给他的最后一条短信,我在堪萨斯等你。
少年倚门笑,门外阳光正好。
